安徽开展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督查 拟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6-07 09:04:41  浏览次数:
6月4日就安徽省省环境状况举办新闻发布会,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打好“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 ,继续组织开展“回头看”,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确保所有问题按期见底清零。其中,对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集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且大气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的城市,省环保厅将进行挂牌督办或公开约谈市政府负责人,并视情况同步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切实发挥督查震慑效果。

  安徽不断加压的环保政策,无疑将对当地的化工类上市公司,能源企业,交通运输、环保等行业上市公司带来影响。而安徽正是全国范围环保风暴的一角。

  记者了解到,在“蓝天保卫战”中,目前安徽正进行“史上最大规模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行动”。从今年3月5日动员启动,3月6日,各督查组全面进驻各市开展工作。共成立了成立16个督查组,督查人员由省厅及各市环保局环境执法业务骨干组成。截至5月15日,已开展5轮督查工作,共出动督查人员350余人。督查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白天检查和夜查相结合、精准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式,重点紧盯火电、钢铁、水泥、铸造、涉VOCs(挥发性有机物)、“散乱污”、原煤散烧等PM2.5贡献较大的污染源。目前正开展新一轮大气督察。

  具体到下一步工作措施,首先持续重点做好“五控”,即“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其中涉及到工业企业的包括:一是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全面启动城市建成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加快推进集中供热改造,全面清理取缔建成区原煤散烧,开展煤气发生炉专项整治;二是控制工业废气排放,全面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专项行动;开展“散乱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重点行业冬季错峰生产;三是控制机动车船排气污染,加快建设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开展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治理,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完成集装箱码头、大型货运码头靠港船舶岸电系统改造,推动减少公路运输、提高铁路货运比例;四是控制各类扬尘污染,实施冬季“封土行动”,开展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整治,实现工地围挡、覆盖、冲洗、硬化、拆迁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大力推进露天矿山整治,加强工业堆场扬尘污染防治;五是控制露天焚烧,持续加大餐饮油烟污染管控,禁止露天烧烤,全面启动城市建成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持续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在“碧水攻坚战”、“净土持久战”上的行动也将影响当地企业。安徽于2017年开展了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池州6市辖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对115个城镇污水厂、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排污情况、日常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多个检查组,对掌握的存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记录的13家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检查,督促各地整改落实。此次排查行动已责令多个涉事单位进行整改,并对1家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立案查处。后续将加强长江岸线管理,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开展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

  此外,安徽省环保厅还表示,要推进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去年以来,安徽陆续发现了多起江浙沪地区向该省转运固体废物的案件。截至5月20日,安徽全省初步排查出1715个全省固废排查问题,完成整改1428个。按照“控源头、奖举报、查输运、堵落地、严打击、重追责”的总要求,安徽省环保厅正会同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拟定了关于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通知,两次征求了各市政府、省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已报省政府审定。

  同时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安徽全省136条河流、37座湖泊水库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全省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66.7%,全省城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1分贝,质量等级为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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