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近日下发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3-05 14:37:45  浏览次数:
近日,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主任张少峰认为,该方案旨在大力推广新型墙材,深化墙材革新工作,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支撑建材工业和建筑业节能降耗。方案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要求,结合自治区工作实际量身定制的。

    据张少峰介绍,“十二五”以来我区新型墙体材料工作取得了以下成绩:

    ——“十二五”期间,全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规政策,大力发展节能、节地、利废的新型墙材,着力推动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统筹推进“限粘禁实”,全面完成了“十二五”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新型墙材开发利用总体水平稳步上升。

    ——转型升级步伐进一步加快。到2016年末,全区新型墙材产量59亿块标砖,新型墙材生产比例达到59.1%。“十二五”期间,全区涌现了一批规模大、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水平先进,产品质量、经济效益良好的生产企业。培育全国新型墙材节能减排示范企业12家,树立“十二五”全国墙材革新创新标杆企业7家,全行业企业共获得了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40项,正在申报专利20项。

    ——“禁实限粘”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截至“十二五”末,全区60%的旗县城区实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30%的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砖。

    ——绿色发展成果得到进一步显现。“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生产新型墙材约256亿块标砖,保护耕地2.36万亩,节约标煤31.1万吨;利用各类废弃物资源15065万吨,分别减少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排放2194吨和65.1万吨,在保护耕地、节约资源、利用固废、保护环境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此次方案确定了我区新型墙材推广应用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区旗县级(含)以上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地级城市及其规划区(不含县城)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制品;新型墙材产量在墙材总量中占比达80%,其中装配式墙板部品占比达20%;新建建筑中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90%;重点推进墙材绿色发展、化解过剩产能、提高发展质量、培育龙头企业、强化规划布局和拓展农村牧区应用“六大重点工作”。开展绿色墙材示范企业、节能减排示范企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企业“三大示范”。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和功能明显提升,行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农村牧区新型墙材得到规模化普遍应用。

    方案锁定了以下主要工作任务:

    (一)推进绿色发展

    推广绿色墙材。贯彻工信部《实施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推动绿色生产,引导绿色消费。通过“政用产学研”协作,发挥政府、市场、产业、学校和科研单位不同社会分工在功能与资源上的优势,开发生产满足绿色建筑使用功能要求,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新型墙材。在2017年底前培育绿色墙材生产示范企业6家以上,引导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定工作,提高绿色墙材在新型墙材生产和建筑应用中的比例。

    强化清洁生产。支持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开发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推广适用于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的能源梯次利用技术装备,降低能耗和排放水平。指导督促新型墙材企业严格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新型墙材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标准,重点推广应用窑炉烟气脱硫除尘等技术。

    发展循环经济。合理利用可再生资源,减少对天然资源的使用,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鼓励利用各类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等废弃资源,生产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新型墙材。通过示范引导、以点带面,提高全行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

    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综合利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法律手段,制订落后产能淘汰与“低小散”企业整治提升方案。

    推进联合兼并重组。支持优势企业搭建产能整合平台,利用市场化手段推进联合兼并重组,优化企业产能布局,提高生产集中度;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主动压减过剩产能。

    (三)提高发展质量

    提高准入门槛。在非烧结墙材领域,新建项目应采用自动化生产工艺,采用高精度电子计量配料系统,高精度自动切割、自动掰板、自动码卸坯、机械包装等工艺技术装备。在烧结墙材领域,工厂建设、技术工艺必须按《烧结砖瓦工厂设计规范》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进行规范设计,按标建设、达标生产。

    优化产品结构。发展本质安全、节能环保、轻质高强的墙体和屋面材料、外墙保温材料,以及结构与保温装饰一体化外墙板。推进叠合楼板、内外墙板、楼梯阳台等构配件工厂化生产。加快发展利用工业废弃物、建筑废弃物生产大块化、高孔洞率、高渗透、自保温及复合保温新型墙材产品。

    (四)培育龙头企业

    引导企业走集约化、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之路。扶持市场竞争力强、有影响力的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行业竞争力;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品牌优势、产品优势、管理优势、文化优势的龙头骨干企业,培育自治区级新型墙材龙头骨干企业15家以上。

    (五)强化规划布局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各地应当依据当地资源禀赋、建筑特点、经济发展水平,合理布局统筹规划新型墙体材料生产。

    (六)拓展农村牧区应用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绿色农房建造、特色小(城)镇建设等工程,开展新型墙材应用试点示范,引导在农村自建房中使用节能环保、安全便利的新型墙材。

    方案还对具体工作提出了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视墙材革新宣传

    各盟市墙材革新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墙材革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将墙材革新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考核机制。各地要加强墙材革新工作队伍和墙材行业管理能力建设,确保机构稳定,人员充实,强化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技术、管理和服务水平,形成管理、监督、服务“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廉洁高效、形象良好的高素质墙材革新队伍。

    紧紧围绕节约资源、节地利废、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等主题加大墙体材料改革工作宣传力度,重点宣传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制品、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节约和保护土地,改善建筑功能、提升建筑质量和舒适度等;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多种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参与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墙体材料改革工作氛围。

    (二)发挥协同监管,强化日常监督

    立足墙材革新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有利于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管理机制和体系,强化部门联动,推动建立全区墙材革新政策协同、信息共享的监管机制。建筑工程项目立项核准前应明确使用经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加强对墙材生产企业的环境监督执法,依法处罚污染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维护新墙材行业良好的市场秩序。加强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监管,规范新型墙体材料的认定管理,按照规定严把新墙材产品质量,对质量不稳定的企业和产品重点关注,确保经认定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安全。

    (三)推动信息平台建设,完善诚信体系

    推动互联网与墙材行业深度融合,建立集产品生产、施工应用、买卖交易和监督管理于一体的信息系统,新型墙材应用试点工程数据库。发展电子商务,建立墙材供应、采购电子商务和服务平台,提高新型墙材物流信息化和供应链协同水平。

    建立墙材供应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体系。健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研究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四)加强技术支撑,发挥协会作用

    依托专业科研院所、大型企业集团、大专院校,构建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引进、消化、吸收区外、国外先进技术,研究开发科技含量高、利废效果好、节能效果显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技术和装备,填补自治区墙体材料装备生产企业的空白。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创建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完善墙材行业公共研发、技术转化、检验认证等平台。

    充分发挥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行业自律”的功能,发挥好政府、企业、市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好行业自律与诚信体系建设;发挥好反映会员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参与协商民主的行业协同作用;积极为企业搭建技术合作、交流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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